Tuesday, January 30, 2007

失而復得

野谷的「山野四圍踨」營會(20-21/1/2007)帶來了餘波 -- 我在課程將完時 (星期日下午),在往梅窩的路上、剛離開望渡亭時,發現自己的手提電話不見了!最初感到有點無奈,其實心裏一直不能接受這是事實,我怎會這麼大意,把重要的電話掉了!之前別人遺失了手提,也會安慰她,就當順便買一部新的啦。這次怎會是我呢!我實在不要買一部新的呀!我很滿意和喜歡這部手機呀!

另一方面,心想如這是神安排發生的,總有衪的心意,也只好接受事實。


只是,其後兩天我往賣電話的商店走了幾趟,也找不著合心水的手機,其他的總是看不上眼,而我的
K510i 也沒有再出了 (除非買水貨)。隨後的星期一讀到am730中的「談天號外」提到一位牧師接受呼召前,一次找回一本記事本的經歷 (http://www.tdww.org.hk/1/070110.asp?id=070110),這叫我忽然我想到,如果神願意,我也可以找回電話呢,那就向神求吧,只要祂肯,有什麼是不能成就的呢!如果真的找回,必要將榮耀歸予神!

神真的聽了禱告,祂顧念了我,也為自己的名作奇事,真的有人拾到我的手機!藉著同行的人建議發到自己手機的一個呼籲短訊
(是一個中文短訊),一位不懂中文字的外藉人士竟然嘗試打那短訊上的號碼,跟着的星期三早上找上了我,原來我的電話被掛在高爾夫球場對上的小徑的一棵樹上(就是在那段路上,我滑倒了兩次!!!)

一切非偶然,
手機還有電、沒有關上、沒有密碼鎖住、遇上路不拾遺並用各樣方法找失主的路人......是神在保守、看顧和帶領,只要帶着信和敬畏神的心向神祈求,在神真的沒有難成的事。當我再回想整件事,實在發覺當中有很多巧合,很多奇妙之處,很戲劇性,定是充滿大能的手在運籌帷幄

如果滑倒以致掉了手機也是神所安排的,那麼,我能經歷神安排了這次奇妙的旅程,也實在很榮幸,值得感恩。祂讓我親身體會到什麼是信心的功課、經歷了神奇妙的大能
和祂奇妙的作為、真的知道什麼是失而復得的喜樂。

而當中我可以被神使用,藉着我而讓神的名被高舉,讓人看見祂的大能和對人的看顧,也是何等喜樂、何等榮幸。

「談天號外」那篇文章中提到「那些待領失物原是要運去科羅拉多州的總部銷毀的,如果他早一點或遲一點到達機場,就遇不上它了!這種巧合讓夏牧師對上帝產生了敬畏之心,他感到就像有一隻無形卻充滿大能的手在運籌帷幄,調配著人、事、物,多麼的靈巧美妙!」

從前風聞的,現在親身體會!

Friday, September 29, 2006

除祂以外、 別 無 拯 救 . 因 為 在 天 下 人 間 、 沒 有 賜 下 別 的 名 、 我 們 可 以 靠 著 得 救 。(徒 4:12)

風帆營後乘渡輪時看見雲彩中的 彩虹呢!

好喜歡晚霞的景色!

Thursday, August 2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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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谷風帆營 - 大嶼山神樂院對落小灘。

Tuesday, June 21, 2005

關於《不義的管家》這個比喻

其實忠望團在近年已是第二次查考《不義的管家》這個比喻,但我在兩次查經中都好像查不通這經文的意思,或可說是這些解釋都不能滿足我,總是有些不服氣的感覺,所以我「的起心肝」要再看這比喻。

“Kick住我的地方︰

1. 為何耶穌要作一個以讚賞一個反面人物的故事作教材,總覺不太正路,就好像稱讚一個大賊很有勇氣,要作何不作一個正面的人物,乾淨利落。

2. 耶穌說的「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到底是要說明管家忠心還是不義?

3. 到底神把我們自己的東西(我估是關乎天國、永生之類的東西) 給我們的重點考慮是什麼?要懂得用錢在永恆的事上?要做醒目仔()?要懂得為自己的未來打算?

再看上文下理後,我發覺這個比喻與15章一併讀比較好,因為耶穌似乎是因回應15: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而說出一連串的比喻 (包括失羊‥大兒子和小兒子的比喻,亦包括這《不義的管家》這個比喻),而這段落到16:13節才到小結,到17:10節才完結這次的講論。

很多人認為失羊比喻、大兒子和小兒子的比喻是指著 (向著) 法利賽人和文士來說的。這樣看來,那個不義的管家應是指法利賽人和文士。如是這樣,耶穌是否要指出法利賽人和文士在運用上帝交帶他們管理的錢財上的不義 (16:12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故反要教導門徒應要忠心事主呢?而總結是否在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聖經作者在這比喻後刻意提到「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16:14) 好像有意用貪愛錢財這個形容詞來回應不義管家的行為,法利賽人的反應是否反映他們聽得明耶穌話裏的含意,正正道出他們的惡行?

但這看法仍有難解之處:16:8(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的今世之子和光明之子所指為何?如果今世之子是那些懂用錢的人,而光明之子是如我這類呆呆板板,不善用錢錢財結交朋友換回有永恆價值的東西的人(剛巧是一個基督徒),我以上的看法又似乎說不通了,畢竟耶穌不會叫我學習法利賽人貪愛錢財吧。

但看了幾個譯本後,我找到一個較近我心意的譯法︰

Streetwise people are smarter in this regard than law-abiding citizens. (The Message – The bible in contemporary language)

如果光明之子可譯作law-abiding citizens (守法的律的公民),那麼不義的管家就很可能是指那些死守律法的人法利賽人了。

可是,聖經不是要說合我心意的話啊,很可惜,大多其他譯本也是譯作光明之子、the children of lightthe sons of light等。而且The Message嚴格來說是一本意譯的聖經。所以如可看原文就更好了。

以上只是嘗試以經解經,沒有太多時間查考其他釋經書和查經書。

網上其實也有很多高人學者解說關於這難解的經文,他們的資料也很豐富,但解的有些太複雜,有些比較牽強,而且多是把這比喻抽離上下文來解,叫我不能信服。

亦有解釋為何耶穌引用反面人物作正面教財︰有人反對有關耶穌引用不義管家作為正面模範角色的意念。然而,「耶穌在其他某些地方從一些不甚高尚的人物汲取教訓。在明智與糊塗童女(瑪25:1-13)的比喻中,明智的童女事實上是很自私的(25:9)。比較一個在地裡找到寶貝的人的行為(瑪13:44),以及如何把天主比作不義判官(路18:1-8)」(www.lectionary.org/Chinese/Luke/Luke%2016.01-13.tra.doc)

不過,很多網上的解釋都與我們在團契中所得的結論相同︰門徒在運用錢財上,應該更勝這個不義管家所表現的聰明,因為我們都是上帝產業的管家,就是以世俗的錢財作永恒的投資;並且要以這不義管家的行為為鑒戒,不要因為世上的利益,而好像那管家一樣,放棄上帝的公義,作不道德的事,因為我們真正的主人是上帝,而不是財利。(http://occr.christiantimes.org.hk/art_0095.htm)

可能這是較多人接受的解釋吧。

有人說「這一則比喻令讀者不容易了解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它不是要講給人人聽得懂的。它只想講給某些特定的對象聽得懂,其他的人,它要讓他們聽是聽得見,但不知道講些什麼。」(http://www2.disciple.com.tw/TJT_2002.nsf/0/7431F2FF2CC378B548256BD6001A9854) ……那麼,我現在聽不懂,是否因為我不是那些特定的對象呢?!!

無論如何,耶穌的說話是有智慧的,只是我的智慧不及;研究聖經是很有趣的,每次看同一段經文也何能有新發現;只是我恆心不足。

學習以世俗的錢財作永恒的投資也好;學習忠心事主,不要同時服侍兩個主也好,光是研究聖經,通曉其中道理又如何,實行出來才重要啊!

20/6/2005